先逼停车主再施抢劫 一高速公路抢劫团伙受法律严惩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张容 骆平)假撞车,真抢劫。5 人结伙驾驶小车在高速公路10 天抢劫3 次,抢劫数额30 多万元。近日,影响恶劣的这一高速公路抢劫团伙受到法律严惩,4 名被告人被法院判7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6 月3 日15 时许,被告人刘×平、谢×利(另案处理)等人分别驾驶小车,在惠河高速公路埔前镇高速出口路段,先逼使被害人陈× 明驾驶的小车减速,然后驾车故意碰撞陈×明的小车。几人抢得陈× 明身上现金2600元及手机一部,并逼迫陈×明说出银行卡密码,后从银行卡取走现金人民币20000 元,刷卡消费人民币7649 元用于购买金手链两条。4天后,刘×平等人在京珠高速公路从化路段,采取同样手段逼停被害人丁×德驾驶的黑色别克小轿车,将被害人拉上他们的车内,采用殴打、威胁等手法,抢去丁×德身上的现金人民币2000 余元,以及戒指、手机、劳力士手表等物,并取走其银行卡中的6000 元。
6 月13 日16 时许,刘×平等人在京珠高速公路往广州方向北二环出口处逼停被害人连×鑫驾驶的三菱小车后,将连×鑫拉上“谢×利”驾驶的白色本田雅阁小车,抢去连×鑫身上的现金人民币1500 元及两部飞利浦手机。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