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事故假象敲诈勒索一名重型挂车司机 8名案犯获刑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源法宣)7 月17 日,源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及以制造交通事故假象敲诈勒索的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对希尔麦麦提·图某等8 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1 年3 个月至1 年10 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人民币2000 元至3000 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2 月27 日下午,被告人希尔麦麦提·图某等8 人在市区某饭店吃完晚饭后,分别骑8 辆载着核桃糕的三轮车从市区沿 205 国道往惠州方向行驶。期间,8 人商量以伪造交通事故让对方赔钱的方式来敲诈货车司机的钱,并进行了具体分工,分好工后,8 人骑车到了标远车行路段,将车停好,开始物色目标。18 时30 分许,一辆粤P 牌重型挂车途经上述路段时,希尔麦麦提·图某等人将该货车截停,随后8 人按分工制造成交通事故假象后,要求重型挂车司机赔偿核桃糕,明确每斤价格90 元,一车核桃糕约重300 斤。司机于是报警,警方调查后将8 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希尔麦麦提·图某等8 人合伙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向他人索要高额赔偿,索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后因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未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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