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卡才消费了三分之一就被告知已过期 一女士纳闷
本报讯(见习记者 曹志成)办张游泳卡,才消费了三分之一,再去游泳时却被告知卡已过期,对此市民胡女士倍感郁闷。
胡女士告诉记者,游泳卡是去年夏季办的,大概是250 元,一共是30 次,只消费了10 次。前日,自己和孩子带着这张卡到小区游泳池游泳,没想到被工作人员告知卡已过期。在服务人员的提醒下,胡女士才发现这张卡的背面确实写着卡的期限为2012年6 月31 日,可她表示,尽管自己疏忽大意,但现在卡只用了10 次就不能使用了,这不合理。而小区的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卡上标明了使用期限,业主没有在使用期限使用完毕,自身应负一定责任。记者了解到,依相关规定,小区游泳池管理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行为,业主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行使完自己的权利,所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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