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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河源”助学活动公告

     为帮助更多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圆大学梦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善治河源”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2012 年参加高考,被国家计划内统招院校本科以上录取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城乡低保户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当地确属群众公认的特困户及其他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学生;

      3、河源市户籍人口。对于考取免交学费专业或已享受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资助的大学新生原则上不再享受此次资助。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 元,全市共资助1000名。

      三、资金来源

      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定向捐助300 万元。

      四、申请报名

      8 月14 至15 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填写《“善治河源”助学活动审批表》,市直大学新生直接到市慈善总会填写《审批表》。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低保证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确定资助名单

      县区民政局、市慈善总会派人进行核查,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并按资助条件认真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当申请人数超过分配名额时,按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市慈善总会将资助对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审定资助对象名单。

      六、资助金发放形式

      8 月28 日上午举行“善治河源”助学活动资助金发放仪式,将资助金发放到位。

      希望有需要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河源市民政局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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