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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下月可“一站式”处理

《河源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暂行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在“一站式”服务点受理后3天内可获得理赔。这将使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不再耗很长时间。

     

有了快速处理,车主再也不用愁轻微事故耗时长。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虽然钱花得不多但处理起来耗费的时间却长,对此不少车主们直呼“撞不起”。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河源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准,将于6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在“一站式”服务点受理后 3天内可获得理赔。

      快处快赔须符合条件

      据市交警部门透露,轻微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由于处理事故的交警警力有限,轻微交通事故很难快速得到处理,撤离现场,由此引发不少交通拥堵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和为利民便民服务,我市将对轻微交通事故实施快处快赔。

      那么,哪些交通事故才能快处快赔呢?据《暂行规定》要求,须在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 元、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事故车辆能够自行离开、事故当事人各方均在本市内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经协商,双方车主均自愿选择快处快赔服务点进行查勘定损及事故认定。交警部门指出,满足这类条件,发生事故后,车主双方可以采取快处快赔。

      当然,并非所有交通事故可以快处快赔,如一方事故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无检验合格标志、驾驶人现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在本市以外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事故当事人发现对方有故意撞车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事故造成任何一方财产损失超过2000 元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发生事故的车辆碰撞痕迹不吻合或有其它骗保嫌疑的。如果有上述情形,驾驶人应该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两个点“一站式”服务

      为更好地为车主提供便民服务,我市在交警江南、江北大队分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从6 月1 日起,在两个服务点,按照交警路面管辖区域,实行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

      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小军透露,“服务点”由交警部门及保险协会聘请的公估人员驻点办公,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双方提供损失鉴定和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在事故处理中,保险机构应当简化保险理赔手续,在最短时间内处理事故,做好理赔工作。

      车主怎么做好自行快处快赔呢?黄小军介绍,对于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经双方车主协商同意后,车主自行对现场事故进行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将车辆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填写《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事宜。

      若有骗保将追究责任

      事故发生后,由车主自行拍照,撤离现场到“服务点”理赔,会不会使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故意骗保呢?交警部门告诫,对于发生事故的车辆碰撞痕迹不吻合,或者有谎称、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夸大事故损失骗保嫌疑的,保险公司将会同交警办案部门,将案件移交经侦部门侦查处理,一旦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刁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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