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莫贪小便宜
用“掉钱分钱”的方式骗钱财的老把戏不时上演,但与以往不同的是,犯罪分子不再满足于骗取受害人随身所带现金,而且还把目光盯向储蓄卡、信用卡及存折,每每遇骗,受害人损失惨重,苦不堪言。近日,源城法院审结一起“掉钱分钱”多人被骗巨额钱财的诈骗案,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案件
“掉钱”分钱多人被骗
去年11 月19 日,被告人罗某伙同“小明”、“小华”、“阿英”共谋诈骗。经事先商量后,四人来到河源市高新区高埔二路附近,见李某独自一人行走,罗某故意将一叠假人民币掉在李某面前,“小明”和 “阿英”捡起钱并引诱李某到偏僻处分钱,“小华”跟随在后面负责 “望风”。
假装分钱时,罗某便出现,质疑李某等人捡了钱,要求各人交出身上钱财以示清白,“小明”、“阿英” 积极配合诱使李某交出身上的财物。罗某继而要求查询银行卡,李某交出银行卡,罗某假装打电话查询套出李某银行卡密码,又谎称要到柜员机查询,让李某原地等候,此时,罗某便与同伙乘机逃离现场,取出李某银行卡内15000元。
同年12 月9 日,罗某再次伙同上述3 人重施故伎,骗取黄某两部手机及9600 元。同年12 月12 日,罗某伙同他人在高新区准备再实施诈骗时,被巡逻警察查获。
源城法院审理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 10000元。
警示
拒绝诱惑远离诈骗
近年来,以“掉钱、捡钱、分钱” 实施诈骗案件时有发生,案件的花样不断翻新,给受害人造成不少损失。主审法官提醒,遇到类似的骗局时,应提高警惕,莫贪小便宜。
据介绍,此类诈骗多选在偏僻地段、人流稀少的路口,骗子物色单独行走的路人为作案目标,故意让其看到有财物掉落地上,再利用被骗者贪便宜的心理,提出“分钱”、“证明清白”、“交金银首饰抵押”等,合伙实施诈骗。当锁定受害人后,就派一嫌疑人在被害人面前“掉钱”,另有一至两名嫌疑人立即将钱捡到并假装与被害人分钱,将被害人诱至偏僻地段。期间,假装掉钱的嫌疑人赶到,借口要互相保管财物和查询被害人的银行卡是否存有其刚刚掉的钱,将被害人的银行卡及密码骗得,最后将被害人身上财物和银行卡的钱取走。
“天上不会掉陷饼”,法官指出,拒绝诱惑是防范诈骗的第一道防线,好事不会无缘无故地降临。因此,对陌生人的“送礼”行为一概不予理睬。对于不确定的事情,要打电话咨询亲友,听听其他人意见。只要沉着应对,处置得当,完全可以避免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李冰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