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可拿耕地“户口本”作抵押贷款
这耕地有了“户口本”,农民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拿它作抵押贷款发展农业生产了。源城区埔前镇坪围村665 户村民目前已在我市率先领到所属耕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预示着他们拥有证书中所规定的集体土地合法承包权,可凭证依法办理流转和入股手续,并有权从土地流转和入股中获得相应经济补偿(详见本报昨日A2 版相关报道)。
消息传来,本报民生论坛内外一片叫好声。网友“牛背牧童”发帖称,农民有了土地证,相当于自家耕地上了“户口”,今后还可向银行抵押贷款,意义很大。市农业局人士也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坪围村农民也形象地说,耕地有了“户口本”,让今后种田更有 “准星”,勤劳致富更有奔头。
一方面来看,这经营权证的发放,可以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有利于减少农村土地纠纷。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其实也是以法律为准绳,对农民土地合法承包权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网友“茹家湾村” 称,市委书记何忠友曾讲过,以前天气一转冷,各级党委政府常会发通知要“保护耕牛过冬”,为什么呢?因为耕牛就是当时农业生产最大的资源和依赖。其实,在那个年月,“一头牛就是半个家当”,这牛就是农民实实在在的财产。
如今,受老眼光影响,很多人认为农民最大的财产就是一栋房子,除了房子以外没什么像样的财产。这其实是一种极其短视的眼光。现在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农村住房、宅基地使用权、林权以及集体土地合法承包权,都可以变成农民的财产。
当前,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对土地征收将日益频繁,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成为必然。耕地有了“户口本”也并非万事大吉了。中央明确规定,要 “守住一条底线”,即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服务工作,把政策落到实处,把维护农民权益落实到村头、地头、田头,让农民“腰杆子”真正硬起来。
栏目主持: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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