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还债私卖田地 父亲经司法调解赎回被卖田地
日前,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步履蹒跚地来到东源县曾田司法所,声称他的田地被不争气的儿子给私卖了,说着说着老人家哭了起来。经了解,司法所得知,老人家是曾田镇横坑村严屋水小组人,叫张某添,老两口有一亩七分承包地,靠近村道,由于这块地具有交通优势,很多人都提出要用双倍的土地跟他兑换,老人都没有同意。他的儿子张某清在外打工,2012 年因在外做生意欠下几万元债务,为偿还债务,从去年起张某清就开始留意自家的那块土地了。
今年5 月初,经中间人介绍,有位老板看中了张某清家中那块靠近村道的水田。于是张某清就瞒着在深圳帮哥哥照看孩子的父母,私自与邻村的李某达成了协议,以2.1 万元将田地转卖给了李某。张某添日前从深圳回家,发现自己的田地被别人种了,一询问才知道,自己的田地被卖了,于是就找李某讨要,可李某却以与他儿子张某清签订了合同并付了钱为由,拒归还田地,无奈之下,老人家只好到司法所求助,希望司法所帮忙协调。
在了解事件原委之后,司法所本着为民服务的态度,告知李某张某添要求归还土地的请求。李某听了当时就火冒三丈,司法所相关负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指出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任何人无权买卖,农村土地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调整,该争议的承包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张某添,之前与张某清之间签订的土地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经过多次的说服教育,阐明法律,李某最终同意退回张某添的承包地,张某添也替儿子张某清把 2.1 万元返还给李某。在司法所的帮助下,一次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张某添在重新要回了承包地后,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连连对司法所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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