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捅伤无力赔偿 被害人家属欲报复 法官化解矛盾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赖云婷)务工小青年为朋友出头,动刀致人重伤,虽然落网却无力赔偿,这使得被害人家属怨气冲天,扬言报复。源城区人民法院在接被害人诉讼后,经过牵线搭桥,最终使双方家属互谅,达成和解,被告人阿林(化名)的舅母向被害人代为赔偿医药费1.25 万元,阿林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今年5 月5 日中午,川籍务工人员阿江(化名)在市区康乐街某网吧附近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叫来同乡阿林助阵,被巡警及时制止。当天下午两伙人再次在某网吧相遇并发生了斗殴,混乱中阿林用匕首捅伤被害人阿生(化名)腹部,造成肝脏破裂。
事发后,阿林到医院包扎时恰巧被阿生朋友认出并报警,公安人员现场将其抓获。经审讯,阿林对伤害他人行为供认不讳。
8 月20 日,源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阿生为获得赔偿医药费用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1.8 万元。庭上被害人家长表示,案发至今,被告人一分钱都没赔偿,阿生脾气固执,已经窝了一肚子气,要是还得不到医药费,阿生一定会打击报复。
“我来河源务工5 年多,目前无房、无工作、无积蓄,自己是有心无力,还请法官做我家属工作为我垫付。”阿林道出了自己的苦衷。法官在庭上见难以当庭调解,只好宣布闭庭。
调查中,法官得知,阿林从小就给了外婆家抚养,家庭生活非常困难,面对这一窘境,法官也是无可奈何,希望阿林的舅舅能出面解决问题。
经反复耐心劝说,阿林的舅母伸出援手,多次调解后,双方家属就民事诉讼方面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家属一次性赔偿医疗费 1.25 万元;被害人书面谅解被告人,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林伤害他人致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能够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其家属能够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积极赔偿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日前,源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阿林有期徒刑3年,判决从11月3日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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