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知名音乐网站将试行“全面收费”
试行收费“雷声大雨点小”
记者浏览虾米音乐网发现,点击“下载”页面中的某首歌曲,页面显示“需支付虾币0.8 米” (即需支付0.8 元人民币)。此外,用户可以选择15 元的包月模式以及120 元的包年模式。虾米音乐网CEO王皓表示,在网站原有收费基础上增加功能之后,用户可享受更多权益,包括 320K 高品质音频输出、离线下载更多歌曲等,这次收费只是针对下载歌曲,所有的在线试听服务仍属于免费范畴,并将有至少两个月的体验期。
相比虾米音乐网的正面表态,上述其他几家音乐网站并未给出明确回应,而是继续沿用此前已经存在的收费模式。比如,在百度音乐页面输入歌名之后,搜索结果中经常会出现一个“高品质”的按钮,点击之后会跳转到“VIP 会员”付费页面。而腾讯方面也早已采用“绿钻”模式来曲线收费,用户升级“绿钻”需要每月支付10 元,以此换取高品质、无损音乐的试听下载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是华纳、环球、索尼为首的三大唱片公司主导,希望原来各家音乐网站定期缴费的方式作出改变。 “这两年他们一直在跟音乐网站谈收费,但是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前段时间跟业界沟通,让各网站6 月5 日起开始推收费服务。”王皓说。
对于早已习惯网络免费服务的国人来说,这个消息无疑让人惊讶。“从网上下载歌曲要收费的话,我可能接受不了。反正都是要掏钱,我为什么不去买CD 呢?”一名80 后网友告诉记者。也有人表示非常支持这一举措,网友“乖乖的牧童”说:“收费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凸显了对原创作者的尊重,给音乐人以鼓励和动力,但目前的问题是如何收费,收多少算合理,消费者才能够接受?”
如何终结“免费午餐”
“免费的网络音乐使行业内大量人才流失,用户一方面习惯了这种服务模式,另一方面也需承认这种模式对音乐行业造成的伤害。”王皓说,应该塑造一个良性模式,以长期保证版权方和渠道方的共同利益。
对于网络音乐收费,IT法律专家、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其实有两种理解:版权方向音乐网站收费和向最终用户收费。对于前者,从法律上来讲,若违反则构成版权侵权,因此目前主流音乐网站执行力度较好;而对于讨论较多的后者,则主要取决于消费习惯的培养程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就像谁也不认为从百货商店拿走商品不需要付钱,这在观念上是天经地义的事,网络音乐也是如此,需要一段时间培养消费习惯。”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郭禾说,“此外,我国这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相对较低,企业要逐利,会将侵权所受处罚的风险和获取利润做一个比较,如果风险不够高,就容易产生侵权,因此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很重要。”
针对此次范围内的收费呼声,作为中国唱片业的行业协会组织,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在采访中也作出回应称,网络音乐收费是必然趋势,将支持任何关于网络音乐付费商业模式的有益尝试,但目前行业整体收费的时间和模式尚待确定。
如今,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音乐不仅增加了音乐传播方式的多样性,而且改变了音乐文化的发展模式,影响到音乐市场的消费行为。
“作为文化产业,最后一定会在市场上实现它的价值,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实现这个价值的有效途径。唯有不断加强,我国的音乐产业才能越来越健康,越来越迸发出发展活力。”郭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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