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校学生见一妇女开助力车缓慢行驶 抢走助力车
日前,记者从源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2013年审结在校生犯罪案件5件,涉及未成年人8人。其中,发生在周末、假期等节假日期间的案件3件4人,假期犯罪占在校生犯罪案件总数的60%,占在校生犯罪人数的50%;被告人均为十五六岁在校男生,犯罪类型皆为抢劫。
初中生结伙抢自行车
案例:一个周末的晚上,16 岁的初中生小志与玩伴小生、小宏(均未满14 周岁)等十数人在河源市区闲逛,看见被害人小程等5 人骑着自行车经过时,即将其围住并连人带车强行拉到一僻静凉亭。小志叫同伙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威胁被害人将自行车留下,抢得自行车3 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点评:比较其他未成年人犯罪,在校生犯罪尤其是假期犯罪,均表现为结伙作案,借此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依存,提高犯罪成功率。
带刀飞车抢夺成抢劫
案例:家住惠州博罗的16岁学生小峰,同他人组成抢夺团伙,并对驾驶接应和实施抢夺进行了明确分工。在2013 年7 月至8 月间,他与同伙驾驶摩托车窜至源城区埔前镇,先后3 次飞车抢夺行人手提包,累计抢得现金和手机总价值 4670 元。因从作案摩托车上缴获有水果刀,具有伙同他人携带刀具实施抢夺情节,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点评:在校学生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普遍都采取暴力手段,轻则拳打脚踢,重则使用刀械,增加了犯罪的危害性和破坏性。
临时起意抢劫助力车
案例:15 岁的小龙和14 岁的小双既是同学,又是好朋友。2012 年暑假,两人结伴来到河源游玩,打摩的到一僻静街道,见一妇女驾驶助力车缓慢行驶,互通眼神后下车跑向被害人。由小龙将被害人推倒在地,把助力车抢到手向前开,随后接应小双搭上助力车逃走。两人因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官点评:在校学生由于心理上和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容易偏激、任性,犯罪突发性和随意性强,往往未经过事先预谋,在外界诱因的刺激下突然实施犯罪行为。
加强教育联动防犯罪
源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邝莉介绍,假期成为在校学生犯罪的多发期,突出原因主要有:一是假期缺乏有效监管。一些在校学生放假期间容易脱离教师、家长的约束,做出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不良社会因素影响。在校学生假期社交活动增多,很容易接触社会不良风气和不良群体,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三是个人不当欲望驱使。假期活动时间充裕,部分在校学生缺乏经济来源,又深受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正确价值观影响,为满足消费欲望,不惜以身试法。
该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何勇军建议,学校要做好假期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合理利用假期时间;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作用,充分了解和掌握未成年人动向,及时沟通管教;多在社区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假期生活质量。同时,学校、家庭、社区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共同防范在校学生假期犯罪。
本报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李振华 李冰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