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成效明显
日前,源城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攻坚克难,巧用执行手段,“啃”下一批执行有难度的案件,及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以情动人
被执行人陈某因雇员严某违规驾车致使申请人小刘九级伤残,被判决承担赔偿损失38160 元,却与执行人员玩起“躲猫猫”。经查询,执行人员没有找到陈某任何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信息。几经周折,执行人员找到了在源城开办幼儿园的陈某父亲,并说明了申请人的困难和法律规定,打动了陈父。
“我不会让我儿子做老赖的,我来替他偿还”,次日陈父便到法院与小刘达成了执行和解,当场付清了赔偿款。
以理服人
“治病的钱终于有着落了”,申请人党某拄着拐杖从执行人员手中接过第一笔执行款7.5 万元。党某原受雇于装修包工头丁某,在一次拆手架时,从高处跌落,造成双下肢八级伤残。丁某被判决赔偿损失13万多元,某建筑公司和某装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事后,包工头丁某跑了,两公司认为不是他们的责任,对判决不服,不愿履行。
针对这一情况,执行人员立即找到两公司负责人进行耐心劝说,上法制课,两公司负责人听后及时醒悟,表示两家公司各愿意担一半责任,先给一部分钱治病,其余分期分批兑现。
以勤克难
“以前不知道执行有这么难,现在我们体会到了,还真不容易,感谢执行法官的努力。”这是黄某等人在拿到一部分工资后对法院执行人发表的肺腑之言。据了解,被执行人曾某因经营餐饮店关张,拖欠了黄某等12 名服务员工资6.5 万元,一直以转包他人为由,不予履行。经多处查询,曾某在河源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辗转多地,了解到曾某主要在东莞生活,便两赴东莞,先后在多家银行查封冻结4 个账户,并划转款项1.8万元。
本报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李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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