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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子女加分”是否可行

     近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并将于今年6 月1 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给予一定照顾加分。“见义勇为者子女加分” 是否可行,引发网友热议。

正方:

     激励正能量的政策

     见义勇为者,有的因此受伤致残,给其今后的人生带来无数的艰辛与坎坷,将要比健康人付出加倍的努力;有的甚至为此献出了宝贵生命,给亲人和家庭带来难以消解的困难和痛苦。见义勇为者的壮举感天动地,值得颂扬,但他们做出的巨大牺牲,更需要给予法律救济和制度抚慰。因此,对于见义勇为者,我们不仅要给他们相关的荣誉,还要运用奖善机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可见,贵州将规定,对于见义勇为者子女,高考给他们加分,释放出了激励正能量的政策善意。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精神,尚未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社会常态,迫切需要有关部门通过奖励见义勇为去进行正面引导和典型示范,倡导“人人尊重见义勇为,人人保护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可见,高考给见义勇为子女加分,其本身就是对见义勇为的一种传承和发扬光大。

     张西流

     ——摘自光明网

反方:

     可“嘉奖”不宜“加分”

     家长见义勇为,子女高考加分,其奖励爱心善举、抚慰英模心灵、体恤照顾家人的制度善意无可厚非。不过,与对见义勇为者家属给予社会福利、就业、创业、就读、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性奖励不同,高考是对于每个考生机会均等、同一起跑线和凭实力说话的智力与能力考试。其核心意义就在于公平竞争、公正裁判。把为见义勇为者子女“加分”引入高考这一社会制度,无疑有损公共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公平性,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正义底线受到挑战。就技术层面而言,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高考加分”的规定,既不具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也难以给予准确科学的“分值”设定,比如,“见义勇为”的标准如何确定,无价的“见义勇为”分值几何,为见义勇为者子女加分怎样操作 ……顾此失彼、有失公平和存在不确定性的制度奖励,有不如无。

     张玉胜

     ——摘自华西都市报

     栏目主持: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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