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允许摆摊能否解决城市管理难题
近日,《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划定区域摊贩、临时指定区域摊贩的清洁服务费、场地使用费及使用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有条件的应当给予政府补贴、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立法允许摆路边摊,能否为城市管理破题,引发网友热议。
正方:
立法允许是追求双赢
在马路上摆摊,虽然为城市管理不容,却一直生生不息。在这种博弈甚至经常发生的对抗中,小贩和城管都是一肚子委屈,这一两难问题纠结多年。近日,广东即将立法允许街头摆摊的消息,似乎给解开这个死结带来一线希望。这一地方法规,在于其从法律上承认了小商小贩的合法生存权,是化堵为梳的理念变更。城管和小贩在街头频起冲突的根源在于,城管要秩序,小贩要生存。一些国家和城市的成熟管理经验已经说明,小贩并非天生就是市容的“疮疤”,管得好也可以成为城市风景。如果疏导可以实现执法者和小贩在街头的和谐共存,不是值得一试吗?广东立法的亮点就在于,政府搭台、小贩唱戏,再配以管理。在承认小贩存在合理性的同时,用法律和管理智慧实现双赢,这应该是广东立法带给其他城市的启示。
佚名
——摘自网易新闻
反方:
城市管理需多方协调共赢
允许临时摆摊,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一立法能为终结城管与小商小贩的冲突破题吗?也许能,也许不能。城市管理,特别对于小商小贩的管理,不仅仅是政府一家的事情,而是涉及到政府、小贩和城市居民三方的利益博弈问题,政府有管理的冲动,小贩们有经营谋生的需求,而居民有追求生活便利和交通、环境顺畅、舒适的需求。如果由政府单方面来对管理费定价以及对经营区域、时间进行指定,不但可能产生不科学的问题,也会让矛盾丛生。此外,立法要为终结城管与小商小贩的冲突破题,还离不开政府管理的文明和城管素质的提高。在一些地方,城管本人会搞“权力寻租”,他们会在正常的收费基础上,收取一些额外的灰色费用,以中饱私囊。如果不杜绝这种丑恶现象,恐怕立法再如何努力,城管与小商小贩的冲突仍然不可避免。
浩瀚
——摘自北京青年报
栏目主持: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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