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岭南水果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存在火灾隐患
河源市岭南水果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地址:河源市纬十路与华达街交界处,消防安全责任人:黄某伟)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直接判定河源市岭南水果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并由当地公安机关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河源市公安消防局
201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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