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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民工被拖欠7万多元工资 本报记者协调后拿到了

     市民反映:

     近日,在东源县灯塔镇一家钢铁公司做包装工作的纪先生给本报《记者帮办》栏目打来电话,称公司拖欠包括自己在内的 12 个农民工的3 个月工资共计7 万多元。

     纪先生告诉记者,当初经老乡介绍过来工作时,他们和公司说好只做两三个月,当时公司也答应了。可是,现在他们已经工作3 个月了,公司还是不肯发给他们工资。纪先生他们来自湖南,一共有12 个人,这次是趁家里没有活儿的时候出来挣点钱,经老乡介绍就来到了灯塔。

    “我们都知道农民工干活儿,工资都是几个月一结,有的甚至年末才结算,中间要用钱都是向包工头借的,所以在前两个月也就没有要工资。”纪先生说,可是等到第3 个月,自己和老乡要回老家了,老板还是不肯发给他们工资,找出诸多理由搪塞他们。他希望本报记者能够帮他们讨回工资。

     记者帮办:

     在了解情况后,记者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律师咨询,得知:在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真实清楚后,当事人可到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或可通过法律提起诉讼,讨要拖欠工资。

     对此,纪先生和同伴表示想快些要到工资,不想拖太久,要是用这两种方法,估计要一段时间,“在这里一天要花很多钱,我们拖不起。”为了尽快帮助纪先生和他的同伴,记者致电用人单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对方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加上纪先生他们也不容易,干了3个月拿不到工资,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养。该钢铁公司的负责人听了记者的话后,结清了纪先生和工友的3个月的工资。

     拿到工资后,纪先生他们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上车后,他们给记者发来短信——“我们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在此,我和我的老乡们真的感激不尽,你就宛如我们在异乡的一盏灯塔,让我们感觉到无比温暖。谢谢,真的很感谢!”

     帮办记者 杨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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