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摇微信“摇”来小偷失色失财 警微信交友须谨慎
说到摇一摇大家都不会陌生了,微信的这个贴心功能为不少年轻人创造了交友的平台,但这其中也掺杂了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因微信受害的案件也是时有发生,有时候期待着能摇来“高、富、帅”,谁知摇来了“贼”。前日,源城警方兴源派出所就破获了一宗利用微信交友,取得信任后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目前,嫌疑人邓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微信交友务必慎重,不要轻易将详细信息透露给对方,更不要轻易和微友见面,如要见面,务必选择一些人多热闹的公共场所,且最好有好友相陪,并注意将贵重物品贴身存放。不然,微信随时可能变“危信”。
微信交的朋友是贼
8 月15 日,一直待在家中的阿玲(化名),因感到无聊,就玩起微信“摇一摇”和“查找附近的人”,结果发现有个男子和她打招呼。阿玲看了对方微信上的照片,发现对方是一个帅哥,而且资料显示是事业成功人士,好奇之下便和他聊了起来。经过一番交流后,8 月16 日下午两人便相约在翔丰商业广场见面,见面后两人相谈甚欢,当晚9 时许,两人来到红星路某宾馆开房。
“晚上市区治安有点乱,你还是不要带包出去了”。阿玲告诉记者,在宾馆里,邓某就以肚子饿为由,让她出去买宵夜,并告诉她晚上一个女人带着包包走在街上不安全,让她把包包放在房间里。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阿玲回到宾馆房间时,发现自己包包的2700 元现金及一条玉项链、一条黄金项链不翼而飞,邓某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时,她才恍然醒悟自己遭遇了 “贼”,遂向辖区警方报警。
民警利用微信擒贼
利用微信骗色盗窃的警情,在以往还是比较少发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接到事主阿玲的报警后,为了不惊动嫌疑人,及时将邓某抓获,民警略施小计,让阿玲继续用微信与邓某聊天,先稳住嫌疑人,伺机将嫌疑人约出来再次见面。果不其然,8 月19 日中午,嫌疑人邓某如约上当,阿玲将邓某约到火车站附近一快餐店就餐,伏击在四周的民警看见嫌疑人出现,立即上前将嫌疑人邓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对其其利用微信交友在取得他人信任后,心起贪念,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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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犯罪呈上升趋势
微信已成为人们通讯的必需品,微信“摇一摇”更是成为当下年轻人的时尚社交方式,但随之而来引发的犯罪也大幅增多,微信犯罪呈上升趋势。
记者在源城警方了解到,8 月 13 日下午,源城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城区红星路某酒店成功抓获失足妇女叶某。经查实,叶某利用QQ、微信进行拉客招嫖。目前违法人员叶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今年6 月份,源城警方治安大队同样破获一起利用 QQ 进行拉客招嫖的违法案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骗取受害人信任,约其见面后实施犯罪,微信俨然成了一种新型犯罪工具。他提醒市民,使用交友软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在交友过程中务必提高警惕性,对网友提出的约见要谨慎。与网友见面时,最好是两人同行。若遭遇危险一定要机智应对,尽可能避免与犯罪分子正面冲突。
本报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廖志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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