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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假离婚证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男子被拘役五个月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王曦茜)为卖房偿还债务,不惜铤而走险,瞒着未离婚的妻子用200元向他人购买了一本假离婚证书,用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日前,紫金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件,依照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叶某康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叶某康为偿还债务,将其位于紫金县城新达街的夫妻共有房产出售给张某,但因其夫妻并未离婚且其妻子不在家,故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13 年 4 月23 日,被告人叶某康以200 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与其妻子叶某花的假离婚证和假离婚协议书后,持上述假证(书)到紫金县住建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紫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康无视国家法律,为出售其夫妻共有财产,向他人购买虚假离婚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叶某康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叶某康拘役五个月。

     法官点评: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为办理房产过户购买假离婚证,逃避交通处罚购买假驾驶证等不法行为,殊不知这些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了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所谓买卖,是指购买或者出售国家机关制作或应当由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并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其他事项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因贪图一时之利或逃避其他行政处罚而购买假公文证件,以免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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