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欠债不还被起诉 法官建议市民理性消费
信用卡如同一把双刃剑,在提供便捷的同时也潜伏着“危险”。持卡人如果随意消费,过度透支而无法还款,不仅会沦为“卡奴”,甚至还要担上刑事责任。记者昨日从源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达到27件,一些欠债不还的持卡人锒铛入狱。
案例 : 恶意透支不还被诉公堂
2009 年6 月23 日,被告杨某在原告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信用卡号为 6227534499021×××。截至统计之日止,被告已经累计透支本金 93810.93 元,共计结欠借款本息 133006.02 元。经原告多次催收通知,至今仍未清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日前,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判处杨某十日内向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偿还借款本金93810.93 元,并从2012 年6 月 7 日起以本金93810.93 元按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现象 : 涉信用卡案件呈递增趋势
记者在源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与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涉信用卡纠纷案件呈现递增趋势,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稳定。2014 年1-7 月,源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信用卡纠纷案件27 件30 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205286 元。而2013 年上半年无涉信用卡纠纷案件。
为何信用卡纠纷案呈现递增趋势呢?源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造成信用卡纠纷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银行未认真履行客户资料审查职能;二是风险控制不够,银行对欠款催收的重视程度不够。
法官指出,银行之间信息交流不足也是导致涉信用卡案件递增的原因之一。银行间信息交流不畅通,容易导致恶意透支人在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透支。如(2014)河城法民二初字第104 号与(2014)河城法民二初字第 109 号两案中的被告人李某其实为同一人,在两家国有银行都有信用卡纠纷,且数额都在10 万元以上。如果银行之间能够形成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采取限制措施,则可最大限度避免该类情况的发生。
建议 : 提倡健康理性消费观念
针对涉信用卡纠纷案件特点和发现的问题,法院建议银行规范金融业务,从源头规范信用卡管理。在发卡过程中,银行应严格审核客户所提供的信息材料,从源头上减少信用卡纠纷的产生。加强银行与银行、银行与法院联系,形成联合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及时共享,避免恶意透支人持多卡透支,快速处理信用卡纠纷问题,防止恶意透支人转移财产。
同时,要提倡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人民银行、银监、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多种渠道、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倡导持卡人特别是中青年持卡人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念。持卡人要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避免因使用不当沦为 “卡奴”。不要产生个人信用负面记录,更不能恶意透支,以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李振华 赖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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