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存火灾安全隐患 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014 年7 月3 日,市公安消防局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市人民医院(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祥路)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率超过 30%;2、防烟楼梯间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率超过2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未保持完好有效,不能正常运行;4、气体灭火系统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不能正常运行;5、防排烟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不能正常运行;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 第6 条,经集体研究,判定市人民医院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并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
接到整改通知后,市卫计局领导多次过问整改情况,市人民医院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整改:一是请具有资质的消防公司进行全面检查测试;二是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责任到人;三是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四是加强管理,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
目前,市人民医院已完成了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工作,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气瓶也进行了充装。其它火灾隐患也正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中。
河源市公安消防局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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