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大学生暑假打工遭欠薪 没有签合同导致维权困难
李宇承拿着传单到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
大学生暑期打工可锻炼自身能力、增加社会阅历。可是,对于大二学生李宇承来说,在经历一个多月的讨薪后,他和小伙伴们已筋疲力尽。
答应的底薪少了一半
今年暑假,在东莞的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上大二的河源籍学生李宇承放假回到河源,通过河职院的一个QQ群认识了市区一家地产中介公司一名罗姓经理。李宇承说,7 月上旬,这名罗经理在该QQ群招人帮东源一家房地产公司发广告宣传单,7 月12 日,招了10 个人去培训,最后留下的是李宇承等6名大学生。
7 月15 日,李宇承等6 人正式上班,工作时间为1 个月,至8 月 15 日为止,谈好底薪1000 元,外加提成。到了8 月15 日,工作期满,李宇承等6 人找到罗经理结工资,罗经理却以他们中间有几天没上班,没有干足1 个月为由,仅每人发了500 元。李宇承等人感到十分气愤,期间多次协商无果后,于9 月3 日找到东源县劳动部门投诉。
经过东源县劳动部门的协调,罗经理答应在9 月5 日前把余下的 500 元给他们。但到了9 月5 日,罗经理又变卦了,说老板知道李宇承去劳动部门投诉他们,余下的工资不会再给了。之后,罗经理甚至把李宇承等人的电话拉黑了,李宇承等人找到位于永康大道的该地产中介门店,但对方态度恶劣,拒绝给余下的500元工资。
李宇承说,这份工作其实很辛苦,早上8 点就集合,开始发放宣传单,每天要发上千张,有时候还要到镇里去发,他们曾去过东源县蓝口、上莞、仙塘等镇,有一次,没车接送,他们就从市区一直步行走到东源县客运站。下午5 点又要出来,一直干到晚上9 点。工作辛苦不说,还被恶意拖欠工资,让他难以接受。
没签合同致维权困难
9 月12 日,李宇承等人没了办法,致电本报寻求帮助。当天,记者陪同他们到市劳动监察支队案件受理科投诉。由于李宇承等6 名大学生没法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到工商部门打印该地产中介的公司名称,工商部门盖章后,再拿到该地产中介属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鉴于当事人是大学生,又面临开学,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也表示会尽量帮忙协调,如果协调不成也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在河职院上大三的吴智超也是这6 名大学生中的一人,他告诉记者,之前他也打过暑假工,以往对方都愿意签订合同,但这次被地产中介罗经理忽悠了,没签合同,现在对方耍赖,他们感觉很无奈。
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提醒,学生假期兼职也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权益。合同中应约定好具体工作时间,明确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将违约责任等细节问题写明。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学生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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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本报记者 谭兴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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