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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80岁以上老人将享受免费保险

本报讯(记者 谭兴孚)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河源市实施政府资助高龄老人及低保对象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12 月1 日起,我市将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及80 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人每年不低于10 元,保障金额可达3000 元。

根据《方案》,资助对象是具有河源市户籍且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年龄在80 周岁以上(含80 周岁)的高龄老人;由各县区民政局代表本级政府与中国人寿河源分公司统一鉴订高龄老人及低保对象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合同;购买保险的资金由当地县区政府财政预算、上级政府财政配套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依法接收的社会捐助等资金承担。资助老年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资金,各县的由县财政承担,源城区的由市财政与源城区财政各承担50%。

据悉,该政策是由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联合发文,指导各地开展为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的一项公益活动。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问题突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利用商业保险的办法来应对老年人因年龄大、身体机能下降所造成的意外伤害,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的开拓创新之举,使老年人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之外,又多了一种商业保障。

这份10 元/人·年的保险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和意外住院津贴等保障项目。据了解,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共3 个,即意外伤害致残或身故、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津贴,保障金额分别为: 3000 元、200 元(0 元免赔、80%给付)、10 元/天(全年限18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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