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常遭遇"高空炸弹" 那谁应该为飞来横祸埋单?
“好好地在路上走着,头顶上方突然掉下一串钥匙,把我的头都砸肿了。”前日,市民廖小姐致电本报记者,称有人往楼下扔东西,刚好砸到路过的她,而对方连句对不起也没说,实在是太没素质了。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往楼下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会砸到人,其实,“悬”在人们头顶的安全隐患还有不少,有阳台上的拖把、衣架、花盆,也有一些来自锈蚀空调外机支架和广告上的安全隐患。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同时也听到了许多市民遭遇被“高空炸弹”击中的烦恼。
市民
钥匙从天而降砸到头
廖小姐家住火车站附近,前几天,她和朋友到长安街农贸市场附近买东西,当时,在路过一家服装店门前时,听到楼上有人喊,“我把钥匙扔下去,等会你自己开门上来。”在楼下路过的廖小姐躲闪不及,钥匙竟然砸到她头上。廖小姐说,没想到一串小小的钥匙从4 楼扔下来杀伤力还挺大,当时她的脑袋就被砸肿了。“楼上扔钥匙的人连句对不起都没有,而楼下接钥匙的人也没有询问,直接拿着钥匙走人。”
廖小姐告诉记者,她之前也遇到一些人扔下的烟头、果核等生活垃圾,像从楼上往下扔钥匙的还是第一次见。“要改变或改善楼上住户的高空抛物现象,关键还是提高住户的素质。”廖小姐说,她在网络上经常看到有关高空抛物伤人事件,走在路上时会担心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中。
走访
高空坠物现象较普遍
说起高空坠物,有不少市民表示有过糟心的经历。家住大同路的吴小姐提到高空抛物就非常气愤。她说,有一次路过长安街的一个小巷时,忽然听见“嘭”的一声,一块砖头就掉落在她前方的两米处,当时她就被吓蒙了,后来等她回过神抬头看时,根本看不出来掉下的砖块是哪一家的。
其实,诸如此类被“空降物”袭击的情景,相信不少市民都曾经历过,而且很多人由于无法找到“祸首”,在遇到这种事时也只能吃“哑巴亏”。上个月30 日早上7 时30 分许,火车站附近一辆小车被从天而降的石头砸到,车主吓出了一身冷汗,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车主报警求助。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初步断定是高空坠物。但一时也无法确定是谁所为。1 月1 日,源城公安分局东埔派出所接到市区大同路某小区发生高空坠物的警情。民警到现场了解,发现是一把玩具枪从楼上掉了下来,刚好砸到一辆车上,将车顶砸凹了,同样无法找到掉玩具枪的住户。
本报记者 戴湄 梁小鸿
新闻1+1头顶安全隐患真不少
高空坠物伤人需担责
本报讯 记者 戴湄 梁小鸿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往楼下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会砸到人,“悬”在人们头顶的安全隐患还有不少,有阳台上的拖把、衣架、花盆,也有一些来自锈蚀空调外机支架和广告上的安全隐患。
走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居民楼的阳台或窗户外面都安装了防盗窗,有不少居民就把铁窗的空间利用起来,有的是摆放了花盆,但更多的是放置杂物,如拖把、抹布、瓶子、衣架等。
对于高空抛物现象,小区物业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无奈。物业从业人员小纳说,“对于这些安全隐患,我们发现后,只能在小区张贴通告,告诫大家做个文明人,不要从高处往下丢东西,但很少有居民听从劝告。”
记者从源城公安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高空坠物的警情时有发生,从天而降的物体也是五花八门,小到果核,大到晾衣架、花盆,还有钢化玻璃等可能造成人体严重伤害的物品。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往楼下丢物品,万一砸到人,后果将不堪设想。
“市民遇到高空坠物,人身受到伤害后,如能找到物体所有人,那他要负全部责任。” 兴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欧阳毅告诉记者,高空坠物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找不到具体的物体所有人,本着公平责任的原则,居住在高层上的所有人都要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坠落物体不属于他所有。
欧阳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其中,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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