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以毒会友 身陷囹圄自食“毒”果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李冰 跨省会友变以毒会友,开房男子锒铛入狱。日前,因开房容留他人吸毒,江西男子彭某被源城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0 个月,并处罚金 2000元。
2014 年底,彭某从江西老家来河源找朋友玩。席间,朋友张某想找点“乐子”,提议大家一起吸毒,众人表示同意后,为尽地主之谊,张某花了100 元钱购买来一包甲基苯丙胺(****)。彭某便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市区某酒店登记开了间房,伙同张某等入住共享毒品。次日凌晨,彭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源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彭某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因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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