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出台新政|个人购房每套补贴五千元
让房地产业再度像“小苹果”一样红,市政府终于放大招了。近日,我市酝酿已久的《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出台,这一备受市民和房地产企业期待的本地新政配合本月12 日至14 日举行的市区房地产展销会,将给下半年乃至未来几年的河源房地产市场注入巨大的活力。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意见》针对市区房地产业发展(包括源城辖区和江东新区所辖的和平村、胜利村、河紫路居委会),从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促进商品住房交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 6 方面制定了相应政策,其中既有改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政府投资性住房建设方式等方向性引导,更有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住房财政每套补贴5000 元、连续缴存6 个月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购房入户等优惠措施,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的实惠。
个人购房财政每套补贴5000元
此次出台《意见》中的内容可谓个个都是干货,而最吸引人的恐怕就是由市财政直接出钱帮购房者买房了。
《意见》规定,从2015 年6 月10 日起至2016 年 12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的购房者申请财政补贴后,财政将给予每套补贴5000 元(每户仅限补贴1套)。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的时间,以房管部门系统中的网签时间为准。另外,补贴资金的发放将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制定,避免出现购房者多头跑申请以及苦等补贴发放的情况。
购房后全家户口可迁至市区
《意见》中规定,从2015 年5 月28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凡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允许房主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入市区,具体操作办法将由市公安局进行制定。
根据市房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购买市区住房的人群中,来自各县区的购房者占到了39%,外市购房者的比例也达到了38%,分别超过本市区购房者比例16 和15 个百分点。以后,县区和外市群众买房不仅能够在市区拥有一个家,还能解决全家的户口问题,此举必将进一步激发这部分人群的购房热情。
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最低两成
在不少贷款购房的人群中,住房公积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此次出台的《意见》再一次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据了解,《意见》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进行了调整,连续足额缴存6 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方面,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 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商业贷款最多可下浮30%
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人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贷款利率,《意见》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此外,《意见》还规定,对拥有1 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 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本报记者 黄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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