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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虎离山”盗财物 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梁小鸿通讯员王 曦茜紫金一无业男子伙同他人多次 窜入店铺使用“调虎离山”之计进行 盗窃,其中一人负责引开被害人的注 意,另一人乘机偷盗财物,“顺手牵 羊”盗走手机、笔记本等财物。日前, 紫金县人民法院审结该盗窃案,被告 人戴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4 年8 月7 日,被告人戴某某 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窜至紫金县 紫城镇沿江路马力办公设备店,由 李某某引开被害人叶某某的注意, 被告人戴某某将叶某某放在收银台 上的一部苹果4S 手机盗走,作案后, 被告人戴某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李某 某逃离现场。同年10 月、11 月,戴 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窜到紫城镇鑫 浩文具店、紫城镇南岗村广客隆茶 庄先后盗走笔记本电脑、苹果4S 手 机,得手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根据上述事实,紫金县人民法 院遂依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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