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搭讪少女以加微信好友为由 趁机抢走手机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李冰 小伙子尾随少女搭讪,在加微信好友时突然抢走对方手机。日前,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夺案件,被告人钟某被判处拘役4 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4 月3 日晚上11 时许,小伙子钟某在市区大街上见一少女手拿手机走在路边,便欲抢对方的财物。钟某便通过步行、搭摩托的方式一路尾随着少女来到一条小巷,被少女发现后,钟某便上前假装搭讪,并以加微信交朋友为由,要求扫描少女手机上的微信二维码。少女同意后,把手机交给钟某“扫码”,钟某趁少女不注意时拿着手机转身便跑,见手机被抢,少女及时报警。次日,少女通过微信与钟某取得联系,钟某提出要求少女以2000 元赎回手机,双方约定好交易时间地点。于是公安机关将计就计,在双方交易时,钟某当场被便衣民警抓获。
源城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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