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市中级人民法院 规范减刑假释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雷志平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2014 年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裁前公示、公开开庭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使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度显著增强,审查力度日趋加大。2014 年7 月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减刑案件3270 件、假释案件12件。

在坚持减刑、假释案件的规范化审理方面,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在案件立案后5 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注明公示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同时扩大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范围,除涉及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在作出裁决后,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减刑、假释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2014 年7 月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减刑案件3270 件,假释案件12件。



相关热词搜索: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一篇:龙川消防进敬老院 传授防火安全知识
下一篇:男子两次大出血命悬一线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