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常抛物楼下遭了殃 律师:若伤人无人领责可连坐
如今,高空坠物已被不少人比作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人烦不胜烦。日前,家住市区星河湾畔的业主刘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其所居住的小区里的某住户向临街店铺高空乱抛垃圾已长达近两年时间,所丢下的垃圾不仅让公共环境遭受污染,而且还存在砸伤他人的安全隐患。“高空丢垃圾下来,万一砸到人怎么办?”刘先生希望此情况能够有所制止。
居民
高空乱抛垃圾是常事
“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况不是一天两天了。”临街商铺铺主告诉记者,2014 年5 月初就有小区业主从高处抛下垃圾,而情况最为严重的是去年,大多是发生在下午5 点至6 点半这一时间段。“我们都傻眼了,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张女士告诉记者,从高空抛下的有吃剩的饭菜、碎茶渣、烟头,甚至还有鸡毛、骨头等,大多是生活垃圾。虽然这些垃圾都用垃圾袋装好,但是由于从高空坠下受到了冲击,所以这些垃圾在接触到地面后就会像一个“炸弹”一样,立马散开,弄得公共环境脏乱不堪,“现在一到这个时间段,我们都不敢走出去了。”
店主杨大姐向记者展示了之前所拍摄到的照片,记者看见垃圾不仅散落在地面,街边的绿化树、停放在一侧的摩托车也不幸 “挂彩”。“有一次垃圾里面装有猪骨头,直接将停放在一旁的轿车玻璃给砸破了一个洞。”杨大姐说,由于当时找不到是谁抛下的,所以那位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了。除了车辆受害,也有路人“中奖”。采访中,附近市民都对此抱怨不已。
物业
多次提醒无奈屡禁不止
随后,记者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温先生了解情况。“此前已经有人向管理处反映了,但是无法具体得知是哪一位住户丢的。”温先生告诉记者,高空抛物现象在小区内屡禁不止,物业也想尽各种办法提醒居民。“物业会在每一栋楼的入口处张贴告示,向业主们列出高空坠物的影响和后果,但效果似乎不佳。”温先生苦笑着说道。
据了解,该小区的每栋楼房的楼下都有一个大的垃圾收集箱,居住在此的住户可以将垃圾装好,外出时顺带将垃圾丢入垃圾收集箱。业主们也可将垃圾装好放在电梯门附近,清洁阿姨就会进行清理,基本是一天两次。“主要还是素质问题,大部分居民都很好,只有少数人不自觉。”温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为老小区,住户较多、人员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他表示物业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若个别居民被“逮现行”,则会要求其进行检讨批评,还大家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律师
若伤人但找不到责任人需“连坐”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贤贵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敏馨。罗律师告诉记者,高空乱抛垃圾侵害的是相邻权,《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这两则法律法规可追究乱抛物品人的侵权责任,但建议先请居委会介入,进行调解。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又找不到具体侵权责任人,为了保护受害人,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居民需要来共同承担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将可能实施高空抛物的业主都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本报记者 邓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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