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队在酒吧街设卡查车 4 名酒驾司机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马玉刚 近日,河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在严查交通违法中,查获酒后驾驶4 宗(其中包含1 宗毒驾),教育放行2宗。
4 月23 日晚,河源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在辖区宝源东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酒后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环境。当晚11 时30 分许,江南大队机动中队在辖区宝源东设立执勤点,根据江宝路酒吧街的特点,大队采用定点与便衣相结合、利用微信传输车牌照片、对讲机实时通讯的方式展开行动。
24 日凌晨1 时40 分左右,江南大队便衣队员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PZD6XX 的白色小车从酒吧街往宝源东方向行驶,根据以往经验,该车驾驶员有很大的酒后驾驶嫌疑,便立即通知执勤点进行拦截。接到通知后,执勤点民警在长塘路口银发酒店路段成功将该车辆拦截,通过酒精测试仪显示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54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朱某被带回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机动中队进行毒驾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驾驶员朱某****检验呈阳性,已构成毒驾。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暂扣朱某驾驶车辆,并对驾驶员朱某作出酒驾罚款2000 元,扣12 分,毒驾罚200 元,吊销驾驶证及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证的处罚。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1 月份至今,共查处醉驾10 宗,毒驾3 宗。下一步江南大队将对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打击,采用定点、便衣警察巡查,不定时、不定点巡查等方式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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