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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不手软,零容忍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市检察院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不手软,零容忍

阅读提示:

都说村主任是最小的官,但别看这个最小的官,权力可不小。随着国家对 农村经济建设、惠农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实施,村主任的权力就大起来了。然 而,村干部们在权力大的同时,也有胆子越来越大的,忘记了群众的利益,利用 手中的权力侵占、贪污涉农资金。


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陈庆华。

近年来,市检察院在开展预防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中,不手软,零容忍。 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陈庆华告诫:莫伸手,伸手必捉。

那么,什么是涉农职务犯罪?陈庆华通过两起贪污扶贫、涉农领域典型案 例,给村干部们上堂普法课。

胆大村主任贪污49万

【案例】刘某在任和平县彭寨镇一 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村委会名义向上 级申请拨付扶贫资金49 万元。为非法 占有该笔扶贫资金,刘某绞尽脑汁,大 胆地编造了一个工程到镇财政所报 账。事实上,刘某所申报的这个工程 是本地一花木场老板已经出资建设好 的,而财政部门拨付的49 万元资金就 这样被刘某个人侵吞。后经法院审 理,判决刘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四年六个月。该案入选当年全国检察 机关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典型 案例。

【说法】陈庆华指出,这是个典型 的“小官巨贪”。老百姓眼中最小的 “官”不能小看,有时权力也很大。该 案中,刘某从申报、管理、使用国家扶 贫资金过程中,利用职权将公共财产 占为己有,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三 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贪污罪。并 且单笔贪污的数额就达49 万,作为村 干部这是比较少见的。当刘某被查处 后,当地群众都不敢相信,他有那么大 的权力,那么大胆,一次就侵占49 万 元,让人瞠目结舌。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 村干部的哪些行为可以立案查处呢? 据陈庆华介绍,村干部的违法犯罪行 为分为“私权”和“公权”的范畴。根 据我国法律,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即 村干部只有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 工作时,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社会 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 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收、征用补偿 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有关计 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等,才能认 定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产生的 侵占公共财产、收受他人贿赂等犯罪 行为,才是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 罪。比如一个村干部利用管理村务 的职权,侵吞村委的集体资金,那么 他涉嫌职务侵占罪,属于公安机关管 辖。如果是利用协助政府开展行政 管理工作的职权,侵吞政府下拨的资 金,那么他就涉嫌贪污罪,属于检察 机关管辖。

对于贪污犯罪,按照现有的刑事 法律,根据贪污数额的大小及情节轻 重,一般分为3 个档次量刑。一是贪污 3 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或者有其他 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罚金;二是贪污20 万元以上 不满300 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三是贪污300 万元 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陈庆华指出,作为村主任理应为 村民谋利益,带头参与农村经济建设, 而刘某却以权谋私,通过虚报手段侵 占扶贫款,最终获刑,教训深刻。

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获刑

【案例】在查处涉农职务犯罪中,也有多人涉案,涉及多项罪名,属于共 同作案的。当年,龙川县鹤市镇居民 黄某兴为给不符合申报“两不具备”补 助款的儿子弄到经济补助名额,向该 扶贫办负责“两不具备”申报工作的叶 某请求帮忙。叶某就额外增加3 个补 助名额,让黄某兴联系鹤市镇负责 “两不具备”申报工作的黄某辉,最终 成功虚构了3 户申报材料上报骗取 “两不具备”专项资金9 万元。事成 后,为表示感谢,黄某辉、黄某兴给了 2.5 万元给叶某。后来经法院审理,判 决叶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 年,缓刑三年。判决黄某辉犯贪污 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 两年。判决黄某兴犯贪污罪,判处有 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说法】在审理此案时,陈庆华指 出,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是受贿罪。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领导 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拿别人好 处,帮别人办事。比如叶某利用自己 负责“两不具备”审核工作的职权,为 别人争取额外的补助名额,非法收受 别人给的好处费,其行为已经构成了 受贿罪。叶某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 员,为区区的2.5 万元断送了前程,不 值。陈庆华认为,归根结底,就是法律 意识淡薄。

对于受贿案,数额达3万元,检察机 关就应可以立案侦查;受贿数额一万元 以上不满3 万元并且有其他较重情节, 检察机关也可以立案侦查。对于量刑 方面,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处罚相同。

但在本案中,有一名普通群众,并 非国家工作人员,最后也被以贪污罪 进行处罚。陈庆华指出,黄某兴虽然 是鹤市镇的一个普通居民,但他与该 镇负责“两不具备”业务的工作人员黄 某辉相互勾结,通过虚构申报材料,借 助国家工作人员黄某辉的职权骗取专 项资金并进行分赃,其行为已经构成 了共同贪污,所以司法机关以贪污罪 对其定罪量刑。

眼下年终岁末,又到了农村水利 工程、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项目 申请阶段。陈庆华告诫:不管你是国 家公职人员、村干部还是普通群众,莫 伸手,伸手必捉。奉劝村干部们管好 自己的手,遵纪守法,不贪不沾,用好 手中为民谋福利的权利,做一名合格 的村干部。

本报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吴宇峰 陈漫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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