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干警帮忙追回事故赔偿金 外来工送上锦旗表谢意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陈碧霞 2016年8月的一次翻车事故,给从河南到河源市区务工的张某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痛,也有沉重的经济压力,好在有法院执行帮她追回事故赔偿金。日前,张某的丈夫带着亲戚朋友,把一面印着“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锦旗送到了源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手里,这面锦旗既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感谢,也代表着张某一家对未来生活的期许。
2016年8月,张某接受被告吴某的雇佣,驾驶电动三轮车运输建筑材料时在路途上发生翻车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经医院治疗,合计花费医疗费69798.1元,经司法鉴定其损伤为一级伤残,需大部分护理依赖。被告吴某在事故发生后仅赔偿了2900元给原告张某,因此张某于2017年8月向源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源城区法院审理查明后,结合原被告的过错程度,认为被告吴某、陈某夫妇应对原告张某的损害承担20%的责任,原告张某应对自身的损害承担80%的责任,判决被告吴某、陈某夫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的经济损失281509.4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
据了解,张某一家三口均为河南人,居住在市区白岭头一出租屋内,自2016年发生事故后,张某生活不能自理,其女儿只能辍学在家照顾她,全家生活靠其丈夫在外打散工赚取微薄收入维持。因被告吴某、陈某夫妇未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支付赔偿款,张某向源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源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张某情况特殊、生活极度困难,立即展开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吴某、陈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多次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工作,最后,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同意被执行人只需赔偿23万元。被执行人吴某也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之下积极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目前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第一笔款项10万元,剩余赔偿款将分期赔付。
源城区法院执行干警花心思想办法去调解,在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申请执行人为此特地来法院送上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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