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市法援处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纸承诺即可申请法援

本报讯 记者 彭茂洋 日前,记者从市法援处获悉,自8月1日起至11月30日,我市将试点实施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据悉,本次试点是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而开展的。在试点期间,公民如存在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见义勇为的等十八类情形,在我市申请法律援助,作出书面承诺,则无需提交有关证明和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即可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手续,同时获得指派的承办律师。但如果申请人存在被列入法律援助失信人名单的;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虚假承诺黑名单;因申请其他事项被其他部门列入虚假承诺黑名单三类情形,则无法享受这一便利。

“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部署,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民权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河源具有重要意义。”市法援处主任叶开明说,接下来,市法援处还将切实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改进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流程,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探索出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的河源经验。






上一篇:法院执行干警帮忙追回事故赔偿金 外来工送上锦旗表谢意
下一篇:全国“最美奋斗者”评选,河源1人上榜,请为他投上一票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