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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交警通报上半年酒醉驾查处情况 共有2433 人被处罚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马玉刚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的要求,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6日,河源交警支队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闻通气会,向河源新闻媒体通报了上半年酒醉驾查处情况。

查处酒醉驾2433宗

从总体情况来看,2019年上半年共组织异地用警专项整治行动40次,出动警力近7000人,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2433宗,其中再次酒驾违法行为22宗,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53宗。驾驶小型汽车的酒醉驾违法行为983宗,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酒醉驾违法行为1428宗,驾驶其他车型酒醉驾违法行为22宗。

据介绍,253名醉酒驾驶人主要以30岁-39岁人群为主,达到101人,另外,20岁-29岁有75人,40岁-49岁有53人,50岁以上有22人,18岁有1人,19岁也1人。

从交警方面给的数据来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300mg/100ml以上的有3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00mg/100ml至299mg/100ml的有46人,血液中酒精含量100mg/100ml至199mg/100ml的有170人,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至99mg/100ml的有34人。

发生涉酒交通事故57宗

上半年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57宗,其中源城区18宗,江东新区2宗,东源县12宗,紫金县6宗,龙川县3宗,连平县15宗,和平县1宗。共发生涉酒死亡事故15宗,死亡17人,受伤69人,其中源城区死亡6人,江东新区死亡1人,东源县死亡3人,紫金县死亡1人,龙川县死亡1人,连平县死亡3人,和平县死亡2人。

就如何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市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支队继续加大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交警支队将继续组织异地用警专项整治酒驾行动,集中警力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加强城市酒驾劝导站建设,交警部门将在市区的主要酒店中餐、KTV等门口建立酒驾宣传角,配置酒精测试仪,引导餐后人员自愿接受酒精检测,减少酒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建立酒驾办案中心。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处理酒醉驾违法行为,并整合资源,抽取精干力量,力争建设酒驾办案中心,将查处和办案分开,提高办案的效率,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新闻1+1

65名司机涉嫌酒驾被查

酒后驾驶摩托车人员增多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马玉刚 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7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异地用警打击酒驾专项行动,共查处65名酒后驾驶人员。

当日凌晨,市交警支队组织江南、江北、江东等10个大队的警力,在老城区、新市区的一些主要道路进行设点检查。行动持续到凌晨3时,当晚65人因涉嫌酒驾被查获。在坚基商业中心执勤点,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驾被交警拦个正着,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大同路执勤点,一名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摩托车在即将进入检查点时,发现有交警在路上执勤检查,立马调头逆行逃逸,被交警部门查获。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醉驾行为2433宗,其中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酒醉驾违法行为就有1428宗。小轿车司机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有所下降,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增多。该负责人表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于酒驾醉驾的范畴,同样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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