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追尾致二甲苯泄漏 多部门联手成功处置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和委宣 前日12时15分许,粤赣高速和平段大路岗隧道内一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因追尾发生二甲苯泄漏事故。截至当日18时,事故已基本处置完毕,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受影响路段已恢复通行。
据悉,事发时,楚某明(嘉鑫顺达化工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一辆运输二甲苯(29吨)车牌号为粤SF2129(粤S8318挂)的罐体车因故障停在主车道上,被由邹某荣驾驶车牌为沪DQ266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百货的物流车,载重20余吨)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罐体车二甲苯泄漏,2名司乘轻微伤,无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丁红都、市长林涛第一时间就救援工作作出指示,副市长何伟良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处置,要求和平县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现场处置安全、确保沿途群众安全、确保周边水质安全。和平县委书记陈劲松、县长黄海生率相关县领导及和平县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并会同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设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相关部门对现场泄漏的二甲苯进行了专业吸附清理处置,泄漏现场地面的二甲苯已达到零浓度,并于当日18时恢复道路通行。同时,设立五道防线对周边水域及下游河流进行了全方位排查、截污、巡查监测,确保周边及下游群众饮水安全及畜禽养殖和农业用水安全。根据目前检查结果,周边水域没有受到严重影响。当晚9时20分,沿途居民相对居住集中区有毒气体监测结果为零。
接下来,和平县将继续做好事故的后续处置工作,并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对事故地点周边及下游水质的安全监测工作,确保不发生化学物质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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