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紫金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屡搞“四风”必付惨痛代价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紫金县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提出要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违规发放补助
苏区镇青溪村委干部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经时任苏区镇青溪村委干部钟乃昌、钟武胜、钟冠通、钟汉忠、钟良英商议决定,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21100元发放村干部补助。2018年11月,苏区镇纪委给予钟乃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钟武胜、钟冠通、钟汉忠、钟良英党内警告处分。
瓦溪食品站违规使用奖励经费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12月,瓦溪食品站时任站长钟国雄经手从瓦溪镇政府领取了2013年度税收考评奖励5000元,钟国雄将领取的奖励金直接发放给8名干部职工,钟国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县纪委给予钟国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瓦溪镇公坑村委干部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发放补助、购买土特产送礼等问题。2013年12月,经时任公坑村委干部练子堂、温月梅、钟木田、黄水安、温县谋等人商议决定,将上级下拨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退休补助名义发放给练子堂10000元,温月梅7350元,黄水安3850元,钟木田9100元;在2014年春节前夕,以春节补助名义每人领取3000元,20100元奖补资金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送红包等开支,另查明其5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县纪委给予练子堂、温月梅、钟木田、黄水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温县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蓝塘镇加元村委干部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5月,经时任蓝塘镇加元村委干部李杰灵、李建波、李善生、李剑明、黎桂香商议决定,将上级下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春节补助名义每人领取1000元,另查明其5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县纪委给予李杰灵、李建波留党察看1年处分,给予李善生、李剑明、黎桂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领导干部要廉洁过节
紫金县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出,这4起典型问题,反映紫金县“四风”问题顽固复杂、积习甚深。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变换花样甚至明目张胆顶风违纪,必须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要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
据悉,2018年,紫金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起46人。在春节期间,紫金县纪委监委将组成明察暗访组,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礼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频发的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营造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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