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须全面消毒
本报讯 据健康报消息,前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作配合,各地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降低风险。
方案明确,海关部门负责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做好抽检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研判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指导评估和检查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
方案明确,在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在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货主或代理人对货物包装实施消毒,运输过程中不得开箱。在流通环节,对从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验消毒证明,如未消毒则实施消毒。在市场环节,做好销售场所的日常消毒工作,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并完善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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