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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市失业补助金可以申领啦 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 个月失业补助金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通讯员 程子跞 疫情期间失业的市民们注意啦!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兜住民生底线。前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记者了解到,此次失业补助金补贴标准有差异,按月发放,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按照规定,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发放;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必须是在河源市参保才能在河源办理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在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我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线上申领(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或线下申领(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据了解,目前线上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其他线上平台后续陆续发布。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材料。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联系电话:0762-383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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