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公布一批网络安全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严打网络犯罪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9月17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昨日,市公安局公布了一批利用虚拟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案例一:打击“网络水军”黑色产业
2020年5月,龙川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在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支持下,对前期发现的一个网络犯罪团伙进行深挖扩线。办案民警通过警用大数据平台,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以文某楷为首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据悉,该犯罪团伙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通过有偿发帖拉粉、圈粉、假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并以此获利。7月17日,龙川警方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出动警力30名,对该犯罪团伙进行收网打击,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的文某楷、唐某云等6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作案手机、电脑、银行卡一批。经审讯,文某楷、唐某云等6名犯罪嫌疑人对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实施非法经营,并以此获利30余万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龙川警方已对文某楷、唐某云等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示:网上不明来源信息要警惕,不乱转发,不随意跟帖评论,对网上的虚假不实信息言论要积极举报,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和社会企业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全力打击“网络水军”黑色产业,守护我们共同的网络家园。
案例二:利用网络贷款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20年2月,紫金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在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支持下,经侦查研判发现,一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贷款APP非法获取手机用户信息,并将信息整理后进行贩卖,以此获利。4月2日,紫金警方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出动警力30名,对该犯罪团伙进行收网打击,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陈某利等11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作案手机、电脑、银行卡、服务器等涉案物品一批。经审讯,陈某利等6名犯罪嫌疑人对利用网络贷款APP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此获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刑拘6人,逮捕5人,该案正在进一步移送起诉阶段。
警方提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尤为重要。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下载非官方软件APP,不轻易透露个人重要信息,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案例三:散布不实网络谣言
2020年5月24日,紫金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在网上巡查发现,网民“钟先生”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称:“刚刚收到消息,龙川自建楼房倒塌压死18人,河源今年有难啊,死了20多个”,经核实,该帖信息与事实情况不符,属虚假信息。该网民真实身份为广东省紫金县龙窝镇慎田村委会阳和村村民钟某林。5月24日晚上8时,紫金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及龙窝派出所民警将钟某林传唤至紫金县公安局办案区进行询问,经询问,钟某林对其在2020年5月23日晚在互联网上散布龙川自建楼房倒塌事故压死18人的谣言言论供认不讳。紫金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钟某林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案例四: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诈骗
2020年3月19日,河源市网安部门接到事主吴某报案称,其收到短信称刷单可以挣外快,对方以帮京东客服刷单为由共骗取其11.65万元。经分析研判发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莫某君、莫某龙、兰某等人有重大犯罪嫌疑,4月14日,办案民警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进行侦查。经连日蹲守,4月22日,在有关部门协助下成功抓获莫某伟、兰某、莫某春、邵某4名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扣押外设中继设备“猫池”、电脑、手机、电话卡、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通过抓获的嫌疑人供述,警方随后在同一小区将另外两名嫌疑人莫某君、莫某龙抓获,现场扣押电脑、手机、电话卡、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2020年7月3日,该案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谨防“日进斗金”的兼职信息,切莫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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