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每人给予300元补贴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有效破解疫情期间我市工业企业用工短缺的问题,从2月25日起至疫情结束,我市将对返乡就业的外出务工人员给予每人300元资金补贴。
据了解,疫情期间,我市工业企业新招用的本地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返乡务工人员(返乡务工人员指疫情响应前一个月未在我市参保或办理就业登记人员),只要稳定务工满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就给予劳动者本人300元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在个人工作满1个月后的1个月内,劳动者所在企业要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集中提交补贴申请,其中县区企业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其他企业直接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各地人社局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做好初审公示汇总,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由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发放至劳动者本人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企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河源市就业补贴申请表、河源市享受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劳动者个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用工企业盖章的近1个月发放工资明细账、申请人个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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