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公安局关于启用新河大道与广场大道路口及东源大道沿线等四个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县区交通信号灯路口通行秩序,减少因车辆在路口闯红灯、越线、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1月18日起,启用新河大道与广场大道路口及东源大道沿线等4个交通信号灯路口82个方向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对行经此4个路口车辆的闯红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和处罚。希望广大市民和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市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源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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