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大力落实“三个规定” 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刁城邦 通讯员 陈漫秀 记者近日从市检察院获悉,2021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狠抓“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落实,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权运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市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表格指引》,对如何在专项系统记录填报进行全员培训,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定期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填报情况。
据悉,上半年,我市两级检察院按照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相关规定的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每个月认真如实进行记录报告,通过重大事项系统主动填报共112起。
下一步,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执行“三个规定”滞后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督促提醒,对长期“零报告”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严肃追责,不断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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