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申请司法救助金 传递法治温情
本报讯 记者 彭茂洋 近日,东源县司法局根据司法救助标准,通过实地走访等,成功将刑满释放人员古某某列为司法救助对象。
古某某是东源县双江镇的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后因疾病原因未找到工作,连买药治病的钱都掏不出来,遂向当地司法所申请司法救助。得知这一情况后,东源县司法局认真审核了古某某的申请材料,并到其居住地核实情况,了解到古某某无经济来源也无亲友帮助,生活困难,遂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程序,为古某某申请到4000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古某某的燃眉之急。古某某再三感谢东源县司法局的关心,表示将遵纪守法,安心生活。
此次司法救助,解决了被救助人面临的生活困难,也传递了法治温情,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了司法行政干部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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