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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林友盛投身基层当好村民的“法律顾问” 点亮基层法治明灯

今年年初,和平县东水镇一村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一宗村民建坟墓与他人族地发生冲突的纠纷,按照以往的惯例,这个棘手的事件往往会导致一场拉锯战——没完没了的闹事、上访。然而,这次,村里来了个“和事佬”,经过他和村委会的调解,终于让双方都心平气和了。这个“和事佬”名叫林友盛,他是国信信扬(河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的另一头衔是东水镇5个村的“法律顾问”。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从2015年起,林友盛开始在农村担任“法律顾问”,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农村当起办案员、调解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参谋员,切实提升了当地村民尊法、学法、用法、护法能力,点亮了基层法治明灯,与其他“法律顾问”一起,为我市打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7年,林友盛获得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颁发的“2016-2017村(社区)法律顾问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林友盛在学校开展普法讲座。

情理法化解基层矛盾

从2014年起,我市先行在东源、龙川两县试点一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当时,林友盛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龙川县登云镇各村的法律顾问工作。从2015年起,林友盛开始担任龙川县登云镇新街村等7个村的“法律顾问”工作。

按照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月要到村一天。这一天对于林友盛来说,并不是坐在村委会喝茶看报纸,等待村民上门,而是积极走出去,主动与村民拉家常,打消村民对外来律师的抵触心理,让村民打心底接受他,才能更好地为村民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林友盛说,目前农村里主要是土地、山林、乡邻纠纷居多,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不能硬讲法律,而是要结合当地的风土民情和村规民约,以情理法融通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初到新街村担任“法律顾问”,林友盛就遇上了棘手的案子。该村毗邻龙川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当时正在进行第三次的征地工作,部分村民的地将全部征完。“手中没地”的恐慌,让村民对此次征地产生了极大的抗拒,认为工业园区建设不属于公共利益,要求政府解释征地的合法性。对此,林友盛充分发挥了他的专业优势,先从建设工业园可让村民在家门口就业、改善村居环境等益处出发,用情打动村民,再解释《土地管理法》中公共利益的范围界定。在林友盛的详细解释下,村民慢慢地就接受了,不再抵触征地工作。

2017年,因照顾同事身体,林友盛的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地点进行了调整,开始到和平县东水镇的村里担任法律顾问。在村里,林友盛积极参与农村党建、新农村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

将法律种子传到村民心中

调解化解矛盾冲突是村(居)法律顾问的一项工作,而更需要做好的是普法工作,把“法律”的种子种到村民心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平时在村里的时候,林友盛并不是采取“灌肠式”的普法工作,而是走家串户,与村民以拉家常的方式交流,现场化解一些小的矛盾,通过这些具体的案例,为村民送去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林友盛还定期举办普法讲座,将普法课堂开到镇里、中小学校以及村委会,对象既有镇村干部,也有中小学生,还有普通村民,涉及的内容都是土地、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当前的热点问题,让听众们听得懂,听得进。“一开始村民们不懂法,抵触我,现在很多村民遇到纠纷不再吵、闹,而是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多年的基层法律工作,让林友盛见证了村民法制意识的觉醒,他感觉很欣慰。

目前,林友盛正在积极收集多年基层工作的典型法律案例,分类整理汇总,为他人在做好基层工作时提供借鉴,为构建和谐村居做好参谋。林友盛表示,律师是构建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今后他将继续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把法治建设、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彻到基层,为打造文明和谐村居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报记者 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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