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查处一起非法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违法案 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黄赟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分局全力做好污染天气应对,持续强化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移动源的污染防控,督促指导企业依法落实VOCs和NOx减排措施,切实减少污染排放总量。行动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查处了一起非法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违法案件。
据悉,执法人员在夜间执法检查中发现,河源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喷漆工序正在生产,2名员工正在进行喷漆作业,但车间配套建设的2套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均未开启,车间卷闸门处于开启状态,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周边有明显喷漆废气异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涉案企业整改,并依法对涉案企业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当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执法人员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事中事后环节,对涉案企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讲解,督促其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臭氧污染的关键,是减少NOx和VOCs等前体物的污染排放。VOCs排放治理技术的升级,不仅让天变蓝了,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企事业单位应当自觉守法,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本案中,企业未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未对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引起足够重视,未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对员工开展培训不足,从而导致了案件的发生。从事工业涂装、汽车喷漆、注塑等生产业务的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环评、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做好日常管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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