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广场舞悦己悦人 多部门联合整治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
本报讯 记者 吴心怡 通讯员 刘小敏 音量过大、时间过长,广场舞噪音一直是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一大难题。为有效治理市总工会广场上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3日晚,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广场舞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还“静”于民。
执法人员督促广场舞爱好者严格控制音箱音量 记者 高雅 摄
当天晚上,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来到市总工会广场开展环境噪声监测,用分贝测试仪对广场舞扩音设备的音量进行现场监测,发现测量结果超过了日间(晚上10时前)的允许噪音级60分贝,达到了噪声污染标准。
记者了解到,市总工会广场上广场舞噪声扰民,是因为该广场的两支广场舞队产生“音量斗争”,越来越大的音量影响到在市总工会附近的居民及沿街商铺。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广场舞整治行动后,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今年初,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再次前往广场舞常见聚集地进行巡查,对广场舞噪音音量超标的广场舞队伍进行劝导或予以警告。但在一周前,相关部门又陆续收到市总工会附近居民群众的投诉,反映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
当晚现场,执法人员就噪音扰民与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认定标准、处罚依据等对组织者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并向广场舞爱好者进行积极劝导,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督促广场舞爱好者在健身活动时严格控制广场舞的音量、规模和时间,倡导文明起舞,促进广场舞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让广场舞悦己悦人。
“待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出来后,如确实超出标准值,我们将立即把广场舞组织者带回派出所进行约谈教育,签订责令改正书,并出示书面警告。如后续未进行整改,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取证并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去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广场舞若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且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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