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借银行卡非法获利 被处以10倍罚款
本报讯 记者 曹志成 通讯员 陈鸿辉 近日,和平县公安局抓获1名出借银行卡非法获利的违法嫌疑人,对其依法予以非法获利10倍的罚款行政处罚。
据了解,近期和平县公安局通过省公安厅下发的“两卡”(银行卡、手机卡)人员线索,及时联系到当地派出所,以联动办案的形式,将该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和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对其进行突审。经审讯,该违法嫌疑人对自己以1700元的价格出借银行卡,用于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介绍,接受害人的报案后,警方通过银行流水发现了被骗资金有一部分转到了该违法嫌疑人银行卡里。诈骗分子将全国各地受害人的钱转入该违法嫌疑人账户,再通过其他方式将受害人的钱转入他人名下,从而达到将这笔赃款洗白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该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17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今年以来,和平县公安机关以“平安建设”三大专项行动、“河安2023”“鹰击4号”行动为抓手,围绕公安部下发的“两卡”线索,严厉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截至4月中下旬,共立案电诈案件70宗,共抓获各类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51人,冻结、查扣涉案资金70万余元。和平警方提醒群众,非必要不开卡,也不要随意出借、出售、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账号,保持清醒头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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