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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民工权益 解企业困局 源城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促双赢

“感谢法院这么快速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公司目前正常运营了!谢谢法官!”近日,一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给源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源城法院)的法官打来电话,对法官为该企业解决实际难题,由衷地表达了感谢。

工程款未付清,双方起纠纷

2020年,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了河源某食品公司车间、宿舍楼等建设施工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食品公司仅向建设工程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一直未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关损失。2023年11月,建设工程公司经催收无果后,遂将食品公司及其唯一股东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源城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及相应的损失共计2700余万元。

同时,建设工程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回工程款,导致经营困难,无力按期发放员工的工资及结算材料款给供应商。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自身利益,建设工程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对两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

银行账户被冻结,企业忙联系求解冻

源城法院在严格审查建设工程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依法对两被告的银行存款2000万元进行了冻结。

“法官,我们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最近要支付的款项和员工的工资都无法发出,对我们的生产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们愿意和原告协商调解,您能不能帮忙想想办法?”发现公司账户被冻结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法官,十分焦急地对法官说。

法官询问后得知,食品公司未支付剩余工程款的原因是认为原告所交付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该公司在河源当地正处于经营起步期,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当前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更是难以维持基本正常运营,也出现了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因此该公司急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平衡双方利益,高效调解促共赢

诉讼之初,食品公司以原告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且保全银行账户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由,向法院提出变更保全措施,即提供机器设备等其他财产以置换被查封的银行账户。但是,原告担忧变更保全措施后,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明确表示反对。因此,双方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面对原告等待收回工程款以解决农民工“无米下锅”问题和被告急于解冻以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冲突困境,如何做到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不影响双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成了考验法官的难题。承办法官在了解各自企业存在困难,综合衡量双方利益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加快妥善解决纠纷。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如果双方当事人仍持续争执不下,而案涉工程量较大,将不得不折中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可能直接导致较高的鉴定费用的支出,这样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且可能造成审理周期延长,徒增当事人的诉累。同时,承办法官也考虑到,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亦是在办理该案中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于是,法官本着减轻企业诉累,优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目的,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充分把握双方的利益诉求,向双方明之以法理、示之以利害,引导双方当事人衡量自身得失,考虑相应后果。

经反复协调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自愿作出适当的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两被告承诺在达成调解的一周时间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500万元,原告在调解当天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被告拖欠我们的工程款已经收到了,这下我们终于可以发放工资给工人了,感谢法官!”近日,原告也通过电话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法院也依据原告的申请,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至此,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2023年来,源城法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18项,办结涉企案件5203件,运用“活封活扣”助力辖区42家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大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今后,源城法院将建立涉高新区及区工业园企业案件预警研判审查机制,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最大限度调处涉企纠纷,以更高效优质司法服务举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陈碧霞 王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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