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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通讯员 戴小茜 陈辉煌 今年7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359人次,检查湿粉生产企业8家、农贸市场31家、湿米粉销售单位222家、使用湿米粉类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34家,发现存在一般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6家,存在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立案调查3宗。

此次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食品经营、餐饮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留存供货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检查送货票据是否与现场所售湿米粉类食品相符,现场所售的湿米粉类食品包装是否密封、生产日期是否精确到时分且保质期在24小时内。督促经营者在加工使用湿米粉前,严格检查湿米粉的保质期限和感官性状,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湿米粉。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形式向经营主体和群众普及“防范湿米粉食品安全风险”知识,切实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能力。

接下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加大对湿米粉食品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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