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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指引加强涉未成年人新业态重点场所监管 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报讯 记者 曹志成 为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近日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强新业态重点场所监管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明确涉未成年人新业态重点场所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和监管机制,切实推动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明确监管主体 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在《指引》制定过程中,起草工作组先后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相关部门座谈,全面调研了解我市新业态重点场所经营情况,结合河源本地实际,紧盯本地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常见多发的行业,将我市行政区域内专营或兼营酒吧、餐吧、台球厅、棋牌室、K歌沐足场所、私人影院、密室逃脱游戏室、剧本杀体验馆、文身服务馆及轰趴馆等10类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公安机关、文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教育部门作为监管主体,推动形成监管合力,解决涉未成年人新业态重点场所“谁来管”的问题。

明确监管内容 解决“管什么”的问题

《指引》明确新业态重点场所监督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动、协调联动、依法监督、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监管部门采取主动监管与联动监管、行业自治与外治监督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促进提升监管质效。

针对在调研中相关部门反映的对新业态重点场所监管存在的法律依据不足、执法权限不清等问题,全面梳理现行监管法律规定,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进一步细化监管规则,依法确定监管的具体内容和处置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各自监管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职能部门“管什么”的问题。如在《指引》中,明确公安机关不仅要对经其许可、备案的行业进行检查,对无需经其许可或备案,但符合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等特征,且存在7类重点关注情形的场所,也应当纳入治安、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范围。

明确监管机制 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在《指引》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职能部门职责差异,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和会商研判三大机制。要求公安机关、文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等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线索时,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机关调查处理。涉及公共利益的,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指引》还规定,对于新业态重点场所监管中因兼营、混营导致经营性质难以认定、监管主体不明以及其他法律适用问题的,市委平安办可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代表委员和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的人员会商研讨,提升联动监管能力,推动涉未成年人新业态重点场所监管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切实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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